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作为全国性物理教育研究的学术团体,其基本任务就是组织和推动全国的物理教育研究活动,使研究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通过研究活动提高广大物理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解决物理教育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而达到提高我国物理教育质量的目的。因此,近年来学会极为重视全国物理教育科研的开展,组织了科研课题的立项和评审工作,并加大了科研经费的投入。在今后的学会工作中仍以此为重点,加强学科建设,提高研究水平。
全国物理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立项工作已经实施两届,得到了广大物理教师的支持和积极响应,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为推进新课程改革和提高物理教学质量做出了贡献。2007年11月,第七届理事会已经产生,为了做好本届理事会的科研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在基本精神指导下,申报人可在课题指南列出的研究范围内,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自行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课题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单位与个人均可申报。单位集体申报必须有第一、第二负责人。
2、作为全国性研究课题,要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研究课题要有较高的科研价值,并有较强的人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3、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全国物理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申请表请从人民教育出版社物理网站(http://www.pep.com.cn)下载。
4、申报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5、申报资料:申请表文本一式三份,寄“北京师范大学物理系 李春密收(邮编100875)”,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Licm@bnu.edu.cn。请详细注明课题名称,以及主持人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编、电话、手机、email等信息。
三、立项评审程序
1、由第七届理事会组织部分理事和学术委员负责评审,于2008年4月底前确定立项研究课题,在《物理教师》与《中学物理》杂志上刊登,并通知申报单位或个人。
2、立项课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研究会招标课题,约为5项;第二类为重点课题,约为30项;第三类为一般课题若干项。
3、立项课题必须在2010年底前完成结题,结题通过者由我会颁发科研证书。
本通知将刊登在2008年1月《物理教师》与《中学物理》杂志上。
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200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