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其实就是个简单的标记,随意叫一个名字,简单画个图形,都可以构成商标。当你买了一件好看的衣服,朋友一定会问是什么“牌子”的,这个“牌子”就是商标在民间通俗的叫法。商标的作用是用来区别商品来源的,用这个标记表示这个商品是我公司生产的,以后购买时请认准这个标记。
商标的主要功能是区别作用,那么商标应该以显著性为特征,不管是用文字还是图形或者是他们的组合搭配,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醒目、好记、好认,让人容易认出、尽快记住。(抢注案例“中央一套” )
商标要保持全球一致性,这是一个企业占领国际、国内市场的重要营销策略。但是近年来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外纷纷被国外企业抢注。东林电子是一家知名节能灯具制造商,一直使用的中英文“萤火虫 (Firefly)”商标,被西门子旗下公司欧司朗抢注。欧司朗抢先注册的正是东林电子尚未涉足的18个欧洲发达国家,东林电子的照明产品因此无法进入这些国家。国外企业在国外抢注国内著名商标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使用这些商标,而是阻止中国知名产品与其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竞争态势。
2004年,康佳商标在美国、科龙商标在新加坡遭到抢注。
2004年7月,东林电子旗下的“萤火虫”商标被西门子旗下的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抢注,东林加入海信维权队伍,期间称有7家中国公司的商标遭西门子抢注。
更多被抢注的品牌:“HiSense”在德国被抢注;1999年,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注册了“HiSense”商标,并开始以该商标小规模地销售家电产品。该商标与中国著名电器制造商海信集团的“Hisense”商标只有一个极为细小的区别,抢注商标中的“S”是大写,而正宗海信商标中的“S”是小写。海信商标被博世-西门子抢注后,海信公司到德国参展,竟被对方以海信“侵犯”了博世-西门子商标权为由反告到了法院。海信为夺回西门子在德国抢注的英文商标,进行了一场近乎“马拉松”式的谈判,虽然在中国家电协会出面调解下,西门子又迫于国内市场压力,最终与海信和解,但海信还是为此付出了几十万欧元的代价。
“英雄”在日本被抢注;“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被抢注;
“安踏”、“大宝”、“六神”、“雕牌”、“小护士”等品牌在香港被抢注;
云南“红塔山”在菲律宾被抢注;北京“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科龙”在新加坡被抢注;“康佳”在美国被抢注;“红星”二锅头在欧盟、瑞典、爱尔兰、新西兰、英国被抢注;
“大白兔”奶糖商标在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美国、英国被抢注;
中国老字号“郫县豆瓣”、“桂发祥十八街麻花”在加拿大被抢注……
迄今为止,已有15%的内地知名商标在境外遭抢注。抢注者开出天价商标转让费,众多内地企业将为此蒙受重大损失。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如“小肥羊”“米酒”、“油漆牌油漆”)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如“一斤装米酒”)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